地质勘探队严重失误、企业建在他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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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近乎荒唐的事件,一家企业为筹建一座铁矿,专门花钱聘请了一家有资质的地质勘探队为其勘探矿山坐标并让他们出具了一套详尽的可行性报告。企业依据勘探队的这套资料开始了前期的征地、修路、购买设备和逐级申报审批办矿资格等工作。然而,过了两年,这家企业突然发现勘探队当初给他们划定的矿山坐标出现了严重的位置偏差,自己投巨资兴建的矿点建在了另一家企业的地盘上。

 

地质队划定矿山坐标

 

今年48岁的李兴龙是运城市闻喜县凹底镇户头村人,他中等个头,胖胖的身材,圆圆憨厚的脸庞时常带着笑意。老李原来是闻喜县工具厂的职工,2002年下岗待业。同年,不甘寂寞的他带着一帮人马开始在该县的石门乡横榆村的东峪沟山上搞起了铁矿开发。

 

 

 

东峪沟地处中条山腹地,是闻喜同垣曲的交界地,矿藏资源非常丰富。为拿到合法经营权,李兴龙特意请山西省地质勘查局214地质队为其铁矿划定坐标和进行建矿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李兴龙告诉记者,当时之所以选定214地质队为其工作,一是214地质队地处运城,离矿点最近;二是因为214队在矿产勘查方面拥有甲级资质,曾经获得国家地质部“功勋地质队”的荣誉称号,是家完全可以信得过的单位。就这样,交了规定的费用后,214地质队开始了铁矿勘查工作。200312月,地质队完成了《东峪沟铁矿普查地质报告》和《东峪沟铁矿开发利用方案》。依据这两份报告,李兴龙向闻喜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了办理采矿权的申请。20031230日,县国土资源局按214地质队提供的东峪沟矿区坐标向运城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了请示报告,随后,运城市国土资源局又向省国土资源厅呈交了请示报告。

 

 

 

就在逐级办理铁矿审批手续的同时,其他各项建矿工作也在非常快捷而有条不紊地状态下进行着。同年,他们同横榆村签订了10年的东峪沟荒山林地承包合同;投资60多万购买了矿山生产必须的设备——铲车、液压机和空压机,还在矿区建起了一排房子;为确保矿石运输,他们还投资了20多万开出了一条7公里长的从东峪沟到横榆村的公路。

 

 

铁矿选址出现严重错位

 

在闻喜,李兴龙向记者出示了214地质队为他做的这两份报告,其中普查地质报告的扉页上清楚地写到:该报告的编写人是高某;审核人是贾某;总工是钟某;队长是姜某。其中姜某和钟某就是214地质队现任的正副队长。报告中非常详细地标注了李兴龙申请办矿的具体地理坐标、地质构造、开采条件和储量计算等内容。这是一份专业知识较强的报告,有些内容如果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很难看懂。如地理坐标和矿区拐点坐标,所用的数据符号,李兴龙说直到今天他仍然还是看不懂,正因为普通人都看不懂,才出了这场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

 

200661日上午,李兴龙和他雇佣的工人们正在东峪沟山上的矿点施工,这时,闻喜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山上开始为几家矿点进行实地勘界划线。当时随行的还有山西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公司)的工作人员,海鑫公司带着214地质队的工作人员也一同来到了李兴龙的施工现场。同李兴龙一样,海鑫公司在东峪沟兴建铁矿的勘查论证报告也是请214地质队做的。当着李兴龙的面,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把李兴龙正在经营的矿点划到了海鑫公司的名下。海鑫公司的负责人让李兴龙立即带上他的工人离开现场不要妨碍海鑫的工作。在现场的海鑫公司聘用的214地质队的工作人员也明确告诉李兴龙说这份勘查报告的地理坐标位置搞错了,李兴龙正在施工的矿点属于海鑫公司,海鑫公司已经获得了探矿权。李兴龙审批的矿点坐标原本就不在这个方位。为避免发生大的矛盾冲突,李兴龙带着施工队伍主动撤出了施工现场。

 

坐标错划 责任该由谁担

 

事发第二天,李兴龙就匆忙来到214地质队,见到当时负责报告审核的贾某和总工钟某,李兴龙要求214地质队告知他自己矿点的具体方位,贾某和钟某也说不出所以然来。于是李兴龙就向214地质队的上级部门省地矿局反映了此事。省地矿局领导为此作了专门批示,要求认真查处,但时至今日,214地质队也没有给他一个合理的答复。

 

为弄清事情原委,记者专门来到地处运城市禹都大道487号的214地质队,正好姜某和钟某两位负责人在外地出差。队里监察室的两名负责人接待了记者的采访。他们向记者介绍,今年3月份,省地矿局就将李兴龙的反映材料批转到他们单位,单位责成他们监察室具体负责调查此事。由于地质单位的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给李兴龙做勘查报告的那个具体负责人,单位现在派他去了国外工作,目前通过单位内部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有了一定的难度。记者问及坐标错位的真实原因,监察室王主任告诉记者:“李兴龙手中的两份勘查报告肯定是214地质队给做的。李兴龙现在的矿点和勘查报告中所述的坐标的确不是一个地方。李兴龙勘查的矿点的准确位置我们也说不清。出现这种错误有两种可能,一是李兴龙当初请地质队上山勘查时带错了地方;第二种结论就是我们地质队工作的确出现了错误。从勘查资料得知,当初委托214进行勘查的人姓朱而不是李兴龙本人,我们想让李兴龙提供当时勘查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但不知为何李兴龙本人却拒不配合,所以至今无法确定发生错误的真实原因。”

 

采访中,横榆村的村主任告诉记者:“2003年,李兴龙同村里签订了承包东峪沟荒山的协议,在这条沟里,李兴龙是第一家进驻的,从头到尾,李兴龙就开发了这么一个矿点,没有挪过地方。”

 

在闻喜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的两位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他们向记者介绍,“李兴龙同当时承办手续的朱某属于合伙关系,但时间不长朱某就主动退出了,所以这个矿点一直是由李兴龙具体负责操办的。214地质队来闻喜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时关于朱某的问题我们已经做了明确的答复,所以不存在李兴龙拒不配合调查的情况。”记者随后问到发生这种错误县国土资源局有无责任?矿管科负责人明确答复:“按国家办矿条例规定,一般是有争议的地点,如双方争议不能排除就不能通过办证审核。当时县国土资源局认真核对过李兴龙和海鑫公司的勘界坐标,在确认了两家坐标的确不存在重叠的情况下局里才向上级部门申请了海鑫公司的探矿权,所以县国土资源局对此不应该承担责任。反之这种错误的发生,214地质队是有推托不了的责任。李兴龙是第一家进入东峪沟开发矿石的企业,他不可能放着富矿区不去申报,而专门找贫矿区去开发。如果就按214地质队监察室的说法,李兴龙当时真是领错了地方,那么同样214做出的该地有开发价值的勘查结论也是错的。因为事实上这片错划区域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开发价值。”记者接着询问214地质队给李兴龙勘查的矿区的具体方位,回答说具体方位他们也搞不清楚。

 

李兴龙告诉记者闻喜县国土资源局一位懂行的专家私下告诉过他,214地质队给他勘定的坐标位置正好是在他自己修的公路上,他曾经询问过214队,但214队对此问题的答复一直是含糊其辞。李兴龙气愤地向记者诉说:“自己花了钱请地质队作的勘查报告,直到现在,我都搞不清自己矿区的具体方位,这算什么事?由于地质队的工作出现了重大失误,造成的后果是自己白白付出了6年的艰辛,还损失了近百万元的个人投资,214地质队一定要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否则,我将通过法律渠道为自己讨回公道。”李兴龙最终能否替自己讨回公道?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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